1月3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深刻领会和把握其主要精神,图书信息中心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行,这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部文化立法,弥补了我国图书馆事业在国家立法层面的历史空白,是图书馆界的一件大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图书馆事业跨入一个新的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共分6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全方位的制度构建,旨在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力,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本次学习,大家表示新法的实行彰显了我国图书馆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使我们的工作有法可依。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与学习宣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结合起来,为我院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