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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统一战线服务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研究专项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各领域重大理论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与山东省社科联联合开展2022年度统一战线服务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研究专项课题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重点课题(4项):

1.统一战线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

2.黄河文化与中华文明研究
3.黄河文化与黄河国家战略研究
4.黄河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一般课题(6项):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6.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创新研究

7.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研究

8.我国宗教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9.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研究

10.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融入新发展格局创新研究

二、招标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招标对象

课题招标面向全省开展,招标对象主要包括: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研究人员;人民政协、统战部、民主党派、工商联、民宗委等单位的研究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其它从事理论研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以课题组形式申报,每个课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限1人,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或实际工作经验,具有独立课题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者须是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企业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社科学术社团申报者应是本社团的会员,且申报课题题目与社团的业务范围和研究方向一致或紧密相关,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申报者应是本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各市社科联负责本市范围内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

4.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该条件的,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2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未完成所承担的省社科联各类课题及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6.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项数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三)材料提交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山东省社科联网站“山东社科网”(http://www.sdskw.cn/)“课题管理”栏目下载。课题负责人需在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网站(http://www.sdssdc.com/shekelian.php)进行用户注册并填报课题基本信息。

课题书面申报材料包括:《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4份,课题类别为“统一战线服务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研究专项 ”;《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匿名,A4纸双面印刷,一式10份);《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报送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材料电子版由申报单位集中发送到邮箱sklstb@shandong.cn和yanglei121@shandong.cn。

四、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评审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和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发布课题立项通知。课题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课题办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

(二)完成时限

课题研究时限为2年。根据课题研究性质,结题时间分为两期,第一期结题时间为2023年下半年,第二期结题时间为2024年下半年,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申请,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期1年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三)结项要求

课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2)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3)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有证明材料)。

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或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应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四)成果转化

课题办和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对课题成果享有使用权,对其中具有较强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印《山东社科成果专报》等,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单位)。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课题《活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的课题承担信誉保证,对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任务等做出明确承诺。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严格审核把关,在《申请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凡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五、课题资助

研究经费由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资助,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未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给予撤项处理,追回已拨研究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和智库工作处联系。

联系电话:0531-51761013  82866271  82866389

网上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531-82866376

                       

 

(关于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的通知http://www.sdskw.cn/art/2022/4/14/art_160203_10293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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